******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鄂人社发〔2015〕2******办公室关于转发<十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房政办发〔2015〕70号)文件规定,经红塔******公安局、******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房县2023年度第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项目70******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按经办规程对享受对象补偿标准进行测算,拟为其办理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为了加强对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资格的民主监督,现将刘玉琴等70名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偿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欢迎广大群众对公示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举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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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房县2023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养老保险补偿对象公示名单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房县2023年度第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养老保险补偿对象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