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商务部或者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CZJ-******4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按每年实际用量结算。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提供中药饮片调配、代煎、配送等服务。投标人应具有保证所生产或经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药品质量档案,确保所供应中药饮片的质量,并能提供规范、专业、及时的调配、代煎、配送等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商务部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和邮件获取( ****** );
4.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相关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
注:1)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5.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4楼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镇江市团山路199号
联系人: 王云
联系方式: 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联系方式:051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