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遴选公告
******学院2024-2026年采购与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学院2024-2026年采购与招投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遴选内容
遴选12家(十堰8家,武汉4家)采购与招投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进入我校代理机构库,3家(十堰2家,武汉1家)代理机构进入我校代理机构预备库,服务期限3年,仅考虑办公地点(以公告发出前注册地为准)在十堰和武汉的,其他地区不予考虑。
三、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3年内(本项目采购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受到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所有代理机构都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本项目:
(1)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
(2)被依法责令停业且在处罚期内的;
(3)财产依法被接管、冻结的;
(4)近3年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四、遴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集贤楼214室。
3.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1)代理机构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指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2023年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报******银行资信证明;③提供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及相关设备及专业能力的证明或承诺;④2023年任意时段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
五、遴选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将电子版遴选文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接受遴选响应文件
1.接受遴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9:00。
******图书馆2号会议室
七、遴选会议时间
同接受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6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