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已由五发改审批[2023]39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建设内容: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垃圾分拣中心5座,垃圾压缩站1座,购置配套的垃圾桶、垃圾分类棚、钩臂箱、垃圾车等设备。
2.2建设地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五峰镇香东村、采花乡黄家台村、渔洋关镇大房坪村;长乐坪镇、仁和坪镇、湾潭镇、傅家堰乡、牛庄乡等地。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 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符合规范要求且相对合理的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施工准备、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3)设备采购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4履约期限:总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要求;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设备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2.6安全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 ******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以上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截图,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到岗履职,不得变更。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6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委员会评审依据)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 1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
(2)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提倡各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一网通投”,请各投标人进入宜昌市或五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自行下载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最终稿)。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招标机构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投标人自主选择在能够确保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现场(线上)情况。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38-1号
联 系 人:陈玲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32号三峡创谷
联 系 人:朱盛林
联系电话:******
11.异议和投诉
11.1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
11.2异议(质疑)联系人:
(1******有限公司
电话:******
(2******建设局
电话:******
11.3投诉联系人:
(1******建设局
电话:******
(2******改革局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